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快递服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快递电动三轮车从外观、登记上牌、考试发证、通行管理、临时停靠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统一管理。
这意味着,以前在江苏多地市区禁止上路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如今有了合法身份。车辆只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统一车辆标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编号管理、统一购买保险、统一安全培训、统一平台管理”,并且驾驶员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便可合法上路了。这一举措,对全省30余万快递员来说,是重大利好。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杨月新介绍说,近年来,江苏积极推进快递服务车辆规范化管理,保障全省快递末端服务的开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通行率达到92.3%。
为了保障这一举措规范推行,最新下发的《通知》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加强快递服务车辆安全管理方面,要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科学制定城市快递服务运力调控计划。
积极推进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换代,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邮政、快递企业统一设计采购符合国家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新能源微面货车等。 实行过渡期管理,规范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秩序。加强联动共治,实施快递电动三轮车“六统一”制度,要求各地将快递服务车辆纳入城市安全发展和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内容,实行共建共治共享。公安交管部门对邮政、快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末端配送车辆要积极支持,在登记上牌、考试发证、通行管理、临时停靠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